2027-02-23
《高岛易断》(三十二)

61 风泽中孚
卦体上《巽》下《兑》,《巽》为风,兑为泽,风之应时,春夏秋冬,不愆其候,风之信也;泽之受水,朝潮夕泛,不爽其期,泽之信也。卦象三、四二柔居内,是谓中虚,中虚则通,通则孚;二五两刚得中,是谓中实,中实则诚,诚亦孚也。此卦所以名《中孚》也。
中孚 [83] :豚鱼吉。利涉大川,利贞。
孚者,信也,“中孚”者,信发于中也。内卦《兑》,《睽》上曰“豕负涂”,“涂”谓《兑》泽亏下,足以牧豕,豕小为豚,故《兑》亦有豚象;外卦《巽》,《巽》为鱼,鱼得水泽以为乐。二物虽微,皆能得《巽》《兑》之性,以为生活,故曰“豚鱼吉。”“大川”,即泽之大者。《巽》为木,“刳木为舟”,是涉川者所利用也,故曰“利涉大川”。其孚如此,宜无往而不利矣,然其中之邪正诚伪,又不可不辨,故曰“利贞”。
《彖传》曰:中孚,柔在内而刚得中,说而巽,孚乃化邦也。豚鱼吉,信及豚鱼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舟虚也。中孚以利贞,乃应乎天也。
“孚”字,从爪,从子,如鸟抱子,不失孕乳之期,是其信也。发于外者为信,诚存于中为孚,谓之《中孚》,“中孚”者,其心虚灵,其行真实之谓也。为卦三四阴柔,合在两体之内,二五阳刚,各居一卦之中,柔内刚中各当所作,上《巽》下悦,相辅而行,乘天下之所顺,行天下之所悦,故曰“悦而巽,孚乃化邦也。”“豚鱼”,《正义》分为二物,吴草庐作江豚。江豚处大泽中,盖鱼类而豚形也,每当风起,拜舞江中,视其首之所向,即知风之所自,涉川者以之候风焉,俗呼谓拜江猪。“豚鱼”无知,而能感应风信,故曰“信及豚鱼”,孚之至也。《易》言“利涉大川”,多取《巽》象,《巽》为木,木能水上浮行,语曰“乘桴浮海”,亦取此耳。卦体中虚,故谓“舟虚”,“舟虚”者,中无一物,随风往来,与波上下,任天而行,《中孚》之象也。孟氏卦气,以《中孚》为十一月卦,十一月当天道贞固之时,《中孚》得之,故能以利贞应天。
以此卦拟人事,孚者,信也。信见于言,言发于外也;孚感于心,心存于中也。人心之用,灵则明,明则诚,内贵虚灵不昧,外宜真实无妄,是所谓“柔在内而刚得中”也。由我之所悦,以之而顺人,人亦以其悦者,顺从夫我,彼此相悦,悦乃孚矣。此不特在人己之间也,即推之于邦家,邦家亦相率而化矣;又不特在邦之大也,即极之于庶物,庶物亦相感而信矣,是以吉也。“大川”者,泽水之险者也,非舟楫不克以涉之。“中孚”者,以礼义为干橹,心中自有涉川之具,虽危可涉,无往不利。心中虚,故象虚舟,语云,“言忠信,行笃敬,虽蛮貊行焉”,此物此志也,卦中四刚皆得《乾》体,《乾》为信,是孚之最贞者也。人能以刚德合天,即所谓“中孚以利贞,应乎天也”,夫岂硁硁信果,所可同日语哉!
以此卦拟国家,《檀弓》曰,有虞氏未施信于民,而民信之,施信而民信,孚犹后也;未施信而民信,孚在先也。盖不言而信,有不期其孚而孚者,孚由中出,在民亦不知其何以孚也,是无为而治之休风也。由是而气机所感,龟亦负图,鱼来献瑞,此即“信及豚鱼”之兆也。政教所覃,万邦协和,四海来同,此即“孚乃化邦”之象也。乃知圣天子德盛化神,大则蛮夷率服,小则鱼鳖咸若。治水而乘橇奏绩,济危而作楫有材,皆由履中居正,道协于中,德孚于外,是以天人感应,民物效顺,得以成风同道一之隆也哉。
通观此卦,此卦次《节》,凡事有节,则有常可守,无节则泛滥无据而不信。故喜怒哀乐,“中节”谓之“达道”,“达道”,即信也。《序卦传》曰,“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”,此《中孚》所以次《节》也;卦内三四两偶为虚,二五两奇为实,初上两奇包外,恰如甲壳;鸟覆育其卵曰孚,应期而化,子自中出,故曰《中孚》。卦体《巽》上《兑》下,《巽》者东南司春,《兑》者正西司秋,自春至秋,自东至西,天地生物之功毕;《兑》往而归于西北,化机敛藏,贞固而为孚甲,遇《巽》复还东南,所以《兑》《巽》合而为《中孚》也。在五行则《兑》为金,《巽》为木,金克木。造物之理,生杀相因,卵不裂,不可以成鸟,木不刳,不可以为舟,《巽》木之利涉,《兑》金之功。故《兑》毁折而后能悦,《巽》鸡伏雏,甲坼而后羽毛见。《中孚》取象于孚卵,《小过》取象于飞鸟,法象之自然也。初象鸟之伏子,其心专一,故有“有它不燕”之辞;二象卵之受伏,其化将成,故有“鹤鸣”“子和”之辞;三象子之在壳,成败可忧,故有“得敌”之辞;四象卵之将成,盈满有时,故有“月几望”之辞;五象雏之成群,饮啄相呼,故有“有孚挛如”之辞;上象雏之习飞,下上其音,故有“翰音”“登天”之辞。有人则初上之实为躯,三四之虚为心,二五之实为情。然三四同虚,而有善有不善者,正则善,不正则恶;爻得位则正,失位则不正。初得位存诚,二得中相应,三不当位,四五当位,上九阳亢外弛,故初、二、四、五孚之善也,三上,孚之不善也。此贞谅之辨,圣人所谓倦倦者也。
《象》曰:泽上有风,《孚。君子以议狱缓死。
《象》不曰风在泽上,而曰“泽上有风”,显见泽水本静,因风而生波,犹言人心本平,因争而速狱。《巽》曰“申命”,有议缓之象;《兑》为刑人,有死狱之象;卦下互《震》,《震》为议为生,为缓,有“议狱缓死”之象。吕刑曰,狱成而孚,是狱必孚乃定;然狱虽孚,犹必议而缓之,即所谓罪疑惟轻是也。“议狱”者,审其所可疑,“缓死”者,求其所以生,孚之至也,故曰“君子以议狱缓死”。
【占】 问时运:“泽上有风”,防有风波之险。
○ 问营商:宜仔细酌议,宽缓行事,斯得免害。
○ 问战征:当以不嗜杀人为心,斯为心咸孚,所向无敌。
○ 问功名:一时罪狱未平,功名难望。
○ 问婚姻:婚媾致寇,因之速狱,宜慎。
○ 问家宅:主有讼狱之灾。
○ 问疾病:危则危矣,一时生命可保。
○ 问讼事:一时未了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初九:虞吉,有它不燕。
《象传》曰:初九虞吉,志未变也。
“虞”,虞人也。《巽》四曰“田获三品”,《兑》五曰“孚于剥”,《月令》,“冬日剥阴木”,《诗》云“九月剥枣,是谓斩木”,是《巽》《兑》皆有虞人之象,故《中孚》初爻取之。王制獭祭鱼,然后虞人入泽梁。按虞人入泽梁,在十月中,《周礼》山虞令万民斩材木,《贾疏》“草木零落,然后入山林”,亦在十月中。《中孚》为十一月卦,正当入泽梁,斩材木时也。岁有常期,则渔者樵者,受命于虞人,入泽入林,各从其取,故曰“虞吉”。顺《中孚》之时,不愆其候,不纷其志,无他求也;有他则上下不孚,渔樵失时,焚林竭泽,将自此起,不能安矣,故曰“有它不燕”,“燕”,安也。《象传》以“志未变”释“虞吉”,谓变即有他,有他即不吉矣。惟其初“志未变”,是以吉也。
【占】 问时运:阳刚当令,用心专一,不惑于他途,故吉。
○ 问营商:安于本业,见异不迁,以交冬令为利。
○ 问功名:有志竟成。
○ 问战征:《巽》初爻曰“利武人之贞”,从禽从戎,其义相同,所当专心一志,踊跃前进,自可获胜。吉。
○ 问婚姻:有从一而终之象。
○ 问疾病:病可无虞,但恐有他变,变则危矣。
○ 问讼事:恐有别生枝节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友人某来,请占商业,筮得《中孚》之《涣》。
断曰:爻曰“虞吉”,“虞”谓虞人。《巽》为鱼,兑为泽,故有虞人入泽梁之象。虞人入泽,得其所取,故吉,若他有所求,则取非其时,故不安。今足下占商业,得此爻辞,知所谋之业,必近木近泽,所谋之人,皆已众志相孚。事在初起,不必他求,业无不成。获利以冬季为宜,足下安心从事可也。
九二:鸣鹤在阴 [84] ,其子和之,我有好爵 [85] ,吾与尔靡 [86] 之。
《象传》曰:其子和之,中心愿也。
“鹤鸣”“子和”,喻《中孚》之相应也。鹤为阳鸟,二以阳处阴,故曰“在阴”。《春秋·说题》称,鹤夜半则鸣,亦为信鸟,有孚之象。盖鸣者在鹤,和者为子,一鸣一和,同声相应,同气相孚,有得《中孚》感应之妙者矣。“我”谓二,“尔”谓五,“我有好爵,吾与尔靡之”,“靡”,共也,为二得此“好爵”,愿与五共之。二五相应,志同道合,一如母子相依,有同鸣共栖之象,其至诚之感孚如此。或疑五为君位,不当言子,不知《易》尚变通,未可拘执一见也。《象传》曰,“中心愿也”,谓鸣和乃自然之应,中心相孚,孚之至也。
【占】 问时运:此唱彼和,适得我愿,正当运途亨通之会。
○ 问营商:主客同心,气谊相投,有交相获利之象。
○ 问功名:有父子同升之庚。
○ 问战征:上下一体,如以臂使手,以手使指,一气相连,有进则共进,退则共退之象,未易攻击者。
○ 问婚姻:得夫妇唱随之乐。
○ 问疾病:是传染之症。
○ 问家宅:必是贵显之家,且得孝贤之子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某贵显伤偶,鳏居数年,友人屡劝续娶不听,一日闻岐阜县士族,有一良妇,友人皆愿为执斧,恐某贵显固执不从,先为一筮以决之。筮得《中孚》之《益》。
断曰:此爻曰“鸣”曰“和”,有两心相得,同声同应之象。卦名《中孚》,孚谓鸟抱卵,有育子之象。占娶妇得此爻辞,知娶得此妇,必能夫唱妇随,家室和平,“鹤鸣”“子和”,“好爵”“尔靡”;且他日其子又能继承父业,共享荣贵,可谓既得佳妇,又有佳儿也,大吉之兆。占得此爻,友人又惧某贵显严肃,未敢启齿,余又占其媒之成否,筮得《兑》之《随》。
爻辞曰:“九二:孚兑,吉,悔亡。”
断曰:得此爻,其成必矣。孚者,信也,《兑》者,悦也,既信且悦,复又何疑?余乃先往说,果得允诺。继而又有以阀阅一妇为媒者,或疑前约,将有更变,余再筮之,遇《履》之《睽》。
爻辞曰:“九五:夬履,贞厉。”
断曰:《履》之三爻,为“虎尾”,五爻为虎背也。今某贵显骑虎之势,有不能中止之象,且五爻《象传》曰“夬履,位正当也”,是前约之妇,可为正婚也,知前约之妇,必不能罢。友人不听,进告贵显,贵显决意不允,准从前约,因类记之。
【例】 明治三十年,占我国与美国交际,筮得《中孚》之《益》。
断曰:“鹤鸣”“子和”者,是谓母子相依,鸣声相和,好爵尔靡者,是谓天爵之尊,尔我共有,此中相亲相爱之情,中怀固结,有默相感召者也。今占我国与美国交际,得此爻象,知我二邦,帮交素笃,虽远隔重洋,浑如父子兄弟,共处一室,尔爱我怜,无诈无虞,各保天位,共修天爵。此后交际,当有益见亲睦也。
六三:得敌,或鼓,或罢,或泣,或歌。
《象传》曰:或鼓,或罢,位不当也。
《易》例以俱刚俱柔谓敌应,此爻三四俱柔,敌体也,故曰“得敌”。二至四互《震》,《震》为鼓,又互《艮》,《艮》为止,止即罢也,故曰“或鼓,或罢”。《兑》为口,能歌,《巽》为号,象泣,故曰“或泣,或歌”。“或”者不定之辞,盖三与四敌,始怒而鼓,复惧而罢,继喜而歌,复悲而泣,皆由中心无主,言动改常,其象有如此者。夫人有孚,虽千里相应,孰非吾与?不孚,虽一室相违,皆为吾敌,固不在外貌之相亲,而在内心之相孚也。三居《兑》之极,悦不由衷,故进退无极,惫可知也。《象传》以“位不当”释之,谓三以阴居阳,位不当也。
【占】 问时运:目下运途颠倒。
○ 问营商:忽盈忽亏,忽成忽败,皆由主谋不定。
○ 问功名:升降无常,荣辱随之。
○ 问战征:强敌在前,难以制胜。
○ 问婚姻:反复未成。
○ 问家宅:宅神不安,事多颠倒。
○ 问疾病:时重时轻,防有鬼祟。
○ 问行人:欲归复止,一时未定。
○ 问失物:防得而复失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知友某出仕某县,顷有书来,曰奉内命,得升一级,自憾才力不能胜任,不如仍居现职,诸事熟练,僚友同心,幸无旷误也,请烦一占。筮得《中孚》之《小畜》。
断曰:爻以敌应在前,以致进退无恒,哀乐不定,有得不足喜,失不足忧之象。今足下占宦途升迁,得此爻象,知足下近有晋级之喜,然其中尚有转折可虑。爻辞所谓“鼓”者进也,“罢”者退也,“泣”者悲也,“歌”者乐也,是明言时事颠倒,心神缭乱,必有忌者为之播弄于其间也。是谓“得敌”,故虽升迁,不如不调,仍服原职为是。
六四:月几望,马匹亡,无咎。
《象传》曰:马匹亡,绝类上也。
六四重阴之爻,月,阴也,故象取月。月至“几望”而始盈,盈则中实,有孚之象。四与五比,五为君位,日也,四为月,月无光,得日之光以为光,是日月交孚也,孚之正者也,故曰“月几望”。“马”者,卦体本《乾》,《乾》为马,四动成《巽》,《乾》象已失,故曰“马匹亡”。“匹”谓初,以四与初,以类相应,谓之匹。《巽》为风,马之良者,能追风,《中孚》十一月,正胡马感北风之时,是《中孚》之气候,有以感之也。《象》以“绝类上也”释“马匹亡”,“类初”也。初亦《乾》体,象马,如马之离其群匹,绝初之类而上五也。“月几望”者,无盈满之嫌,“马匹亡”者,无党同之累,夫复何咎?窃又别得一说,按马得月之精气而生,月与马自相感孚,故月马并言。“几望”者,为月盈满之时,“匹亡”者,即《传》所谓“绝类”,是马之至良至驯者也。四爻重阴得《坤》气,《坤》为月,亦为牝马,爻象兼取之,以其一气相孚也。亦足备解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当全盛,宜保泰持盈,去私从公,得以无咎。
○ 问营商:“月几望”,喻财利之丰盈;“马匹亡”,喻谋事之快利。吉。
○ 问功名:有春风得意之象。
○ 问战征:宜于月夜进攻,马脱蹄,兵衔枚,奋勇而上,定可获胜。
○ 问婚姻;愿望颇丰,“匹亡”者,恐不久有丧偶之灾。
○ 问疾病:三五之期不利。
○ 问家宅:此宅阴气太盛,恐同居中,难免死亡之祸。
○ 问行人:十四五可归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缙绅某来,请占谋事,筮得《中孚》之《履》。
断曰:爻象取月,取马,月则乘时而满,马者绝尘而趋,是为全盛之象。今足下占谋事,得《中孚》四爻,知足下所谋之事,约在望前可以成就。惟一时同谋诸友,其间有性情契合者,亦有意气不投者,所谓风马牛之不相及也。宜以其不投者,绝谢之,使不致败乃事矣,故无咎也。
九五;有孚挛如,无咎。
《象传》曰:有孚挛如,位正当也。
九五为孚之主,有孚一言,惟五足以当之。《巽》为绳,五《艮》为手,象挛,五居君位,二为臣位,五与二相应,即与二相孚。孚曰“挛如”,孚之至也。孚于臣,孚于民,亦可孚于邦,《彖》所谓“孚乃化邦”,由是而暨焉。《小畜》五爻,亦曰“有孚挛如”,《中孚》与《小畜》,同体巽顺,故同象。《象传》以“位正当”释之,谓二五之位适当,是以牵系不绝,故能有孚如此。
【占】 问时运:所谋所求,无不称心。
○ 问营商:同心协力,合伙经营,无不获利。
○ 问功名:有求必成。
○ 问战征:军心团结,戮力同心,自能制胜。
○ 问婚姻:有二人同心,百年好合之庆。
○ 问家宅:一家和乐,百室盈止。
○ 问疾病:病由肝风,致手足牵挛,带病延年,尚无咎也。
○ 问讼事:防有桎梏之灾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缙绅某来,请占婚,筮得《中孚》之《损》。
断曰:卦象为至诚感孚,心心相印,故曰《中孚》。五爻为卦之主,爻曰“挛如”。正见其相孚之情,有团结而不解者矣。今占婚姻,得此爻象,知两家必是素相契合,有如手如足之好,此番缔姻,自然夫唱妇随,莫不静好。且五为贵爻,亦必是名门阀阅之家,大喜。
上九:翰音登于天,贞凶。
《象传》曰:翰音登于天,何可长也。
鸡曰翰音,鸡必振羽而复鸣。翰,羽翮也,鸡鸣不失时,孚之象也。鸡本微物,而翰音远闻,人无实德,而有虚声者似之。上居孚极,区区小忠小信,上彻九天,虽正亦凶。《象传》释以“何可长也”,谓其绳盗虚声,何能久乎?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亦盛,但虚而无实,转觉可危。
○ 问营商:场面颇广,声势亦宏,有外观而无内蕴,恐其不能久也。
○ 问功名:绳盗灵声,君子所耻。
○ 问婚姻:恐难偕老。
○ 问家宅:此宅有牝鸡司晨之象,家业难保,凶。
○ 问疾病:肝风作痛,喊叫声声,病状颇苦,凶。
○ 问讼事:势将上控,凶。
○ 问六甲:生女,小儿善啼,恐难育。
【例】 一日有自称天爵大神者来,余问其名之何来,并相访之意,彼曰:余爱知县士族也,为患道路险恶,行者苦之,乃携锹一挺,出东海道,独力修缮,凡至一乡,呼告村人,使咸相助力,率以为常。一日山田大臣经过其地,见余修路,促使相见,余乃陈述心愿,大臣赞之曰:忘身而图公益者,谓之天爵大神,余因之自号为天爵大神。问其来意,曰:今欲架一桥,劝募资助,余乃以金若干与之。大神又请占气运,筮得《中孚》之《节》。
断曰:一鸣而声闻于天者,鹤也,鸡乃家禽,而妄窃鸣鹤之声,绳盗虚声,恐干灾祸,故爻曰“贞凶”。今君占气运,得此爻象,适与君之作为,如合符节。君以苦心苦力,修缮道路,事非不正也,然好名之心太重,实欲藉此区区劳力,以博美誉。试观水无源者立涸,木无根者立枯,名而无实,其安能不败乎?且君称名骇异,即取祸之由也。须敛迹自晦,可以免害。
62 雷山小过
为卦二阳在内,四阴在外,阴为小,谓之小,阴过于阳,谓之过。卦体《震》上《艮》下,《震》动也,《艮》止也,动止宜得其中,若过动过止,皆谓之过。《震》为雷,《艮》为山,若雷过猛,山过险,亦谓之过。以其所过,皆在小事,此卦所以名《小过》也。
小过 [87] :亨,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《小过》者,阴过乎阳,即“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”之谓也,过在细故,道乃可通,故曰“小过亨”。“利贞”者,矫世励俗,利在归正,故曰“利贞”。四阴擅权在外,二阳逼处于中,柔弱无力,不足以当大任,只可小受而已,故曰“可小事,不可大事”。《震》为鹄,又为音,故曰“飞鸟遗之音”,遗其音者,哀鸣之声也。飞鸟过高,欲下不得,哀鸣求救,上则愈危,下则犹得安,故曰“不宜上,宜下,大吉”,吉在下也。
《彖传》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飞鸟之象焉,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顺也。
过当之谓过,过有大小,是以卦名亦分大小过。阳过乎阴,则过大,阴过乎阳,则过小,二卦内外反对,各有偏胜,故为过也。《小过》动而遂止,所过者小,小则可通,故曰“小者过而亨也”。一动一止,宜当其时,当时之谓正,时当《小过》,宜以小过处之,故《彖》曰“利贞”。而《传》则曰“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”,言其因过而得利贞,乃其时之当过也。“可小事”者,谨小慎微,力所优为,以二五之柔得中也;“不可大事”者,遗易投艰,才不胜任,以三四之刚失位也。“飞鸟之象”者,二阳在中,象鸟身,四阴在外,象鸟欲翼而飞也。鸟之徊翔审集,所以避害,一遭弋,则鸣声上下,呼群求救,如语所云“鸟之将死,其鸣也哀”,故曰“飞鸟遗之音”。乘上则逆,逆则必凶,承下则顺,顺则大吉,故曰“不宜上”,而“宜下”也。
以此卦拟人事,《震》动《艮》止,人事不外动止两端,动而过动,动即为过,止而过止,止亦为过,所过者小,是谓《小过》。在人不动不止,则可无过,然不动不止,则亦不亨,惟其有过,乃亦有亨,故曰“小过亨”。所谓过者,往往因时之过刻,而故崇其厚,因时之过猛,而故用其宽,过之不失正,以其能应时而行也。时而宜柔,人惟行其柔耳,柔得其中,故“小事吉”也;时而宜刚,人惟行其刚耳,刚失其位,故“不可大事”也。盖人事之所以得中失中者,惟以时宜为准而已,至所谓“不宜上,宜下”,观夫飞鸟而得其象焉。“飞鸟”,象由《中孚》上六来,《中孚》上曰“翰音登于天,凶”,是即“不宜上,宜下”之旨也。飞鸟上则危,下则安,故曰“上逆而下顺也”。以喻人事,骄亢则危,逊顺则安,乃知谦卑下人者,虽大任不能当,而小事则无不吉也。惟在柔之能行夫时而已矣。
以此卦拟国家,国家之大典,如夏尚忠,殷尚质,周尚文,三王缔造,其制作皆因时而定也。故时宜忠而忠,时宜质而质,时宜文而文,各因其时,即各得其贞,而道无不亨矣;非其时则过于忠,过于质,过于文,皆谓之过也。其过虽小,亦不得谓之非过哉,此过所以分大小过也。《大过》四刚在内,才力盛大,故过亦大;《小过》四柔在外,智识浅少,识小故过亦小。譬如身任国政者,大权在握,其成大,其败亦大,小节自谨,其得小,其失亦小。此皆在刚柔之分也,故柔得中,则小事必吉,刚失位,则大事不可为矣,即凡政事之道,有顺有逆,有上有下,莫不由此而出焉。宜下而下,则谓之顺,宜下而上,则谓之逆,逆者凶,顺者吉。观夫鸟之高飞也,翱翔冥漠,不知所止,不下则不得其食,亦不得其栖,哀鸣嗷嗷,有欲下而不得者矣,凶之道也,为国家者,居高履危,当取象于飞鸟而自警焉,斯知所顺逆矣。
通观此卦,《大过》自《颐》来,口腹之养过度,则有死丧,《小过》自《中孚》来,性情失常,则有灾眚。故《小过》之内,互为《大过》,不中不信,动而不止,必同至灭亡。《彖》曰“亨”者,谓人宜收敛改悔,则自亨通,使亦如《大过》之“不惧”“无闷”,其咎反甚于《大过》。何则?《大过》有阳刚之才,而《小过》阴柔,飞扬躁扰,尤所深忌也。卦之取象于飞鸟者,亦由《中孚》上爻“翰音登于天”来也,故卦体中,二奇象鸟身,上下四偶象鸟翼。《艮》欲止而《震》欲动,四阴用事,二阳迫处凶惧之地,任阴所往,不能自止,如鸟之振翼高飞,身不自主,翼飞愈远,身愈不安,哀鸣疾呼,求援不得,所谓飞鸟遗音是也。故《小过》之时,下止则吉,上动则凶,所谓“不宜上,宜下”是也。六爻皆取鸟象;初上在外,为翼为翰皆凶;二五为翼,二无咎,下也,五虽中无功,上也;三四为身,三《艮》止之主,不能止而上应,故凶,四《震》之主,虽动而下应,故无咎。是以《传》所谓“上逆而下顺”者,道由是焉。
《象》曰:山上有雷,小过。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《震》雷者,动而不止,《艮》者,止而不动,山上有雷,是雷为山所止,雷必小矣,故为《小过》。君子取其象以制行,而行不嫌其过恭;取其象以居丧,而丧不嫌其过哀;取其象以致用,而用不嫌其过俭。盖曰“行”,曰“丧”,曰“用”,皆动也,象《震》;曰“恭”,曰“哀”,曰“俭”,皆止也,象《艮》;其过恭、过哀、过俭,皆所以矫一时之弊也,以其非中行也,谓之《小过》,然亦足矫世而励俗焉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清高,有不屑于同污流俗之概。
○ 问营商:因一时价值过高,不合时宜,买卖均难。
○ 问功名:以其不谐时俗,反为人忌。
○ 问战征:屯营山上,地位过高,进退俱难。
○ 问婚姻:想是老夫女妻,年岁相去过远。
○ 问家宅:此宅想在高山。
○ 问疾病:是过寒过热之症,须调剂得中。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初六:飞鸟以凶。
《象传》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“以”者,即左右之曰以是也。鸟以翼而飞,初与上,象取两翼,故皆言“飞鸟”。《小过》“不宜上,宜下”,初在下,更不宜上,飞则振冀直上,欲下不能,其凶可知也,故曰“飞鸟以凶”。初居《艮》止之始,本无飞象,初与上相终始,上居《震》动之终,上之鸟,动而思飞。初上分为两翼,一翼飞,一翼不能独止,故飞则俱飞,凶亦俱凶。《象传》释以“不可如何”,谓“上逆而下顺”,初在下,乃不顺下而逆上,是自取其凶也,亦无可如何耳。
【占】 问时运:不安本分,妄思风腾上进,凶。
○ 问营商:力小而图大,位卑而谋高,不自量力,必致败也。
○ 问功名:宜卑小自安。
○ 问战征:初在《艮》下,宜按兵不动。
○ 问婚姻:宜门户相当,不宜攀结高亲。
○ 问家宅:屋宇以低小为宜。
○ 问疾病:神魂飞越,凶。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【例】 友人某来,请占谋事成否,筮得《小过》之《丰》。
断曰:鸟本以栖集为安,以飞翔为劳,飞而不下,是鸟不得其栖息矣,是以凶也,犹如人惶惶道路,有不遑安处之状。今君占谋事,得此爻辞,知君所谋,意欲舍小图大,去低就高,为力谋上进之事。就爻象而论,鸟之飞,愈上愈危,欲下不得,喻言君之谋事,愈大愈难,不特其事不成,即他日欲退而就小,而亦不能也。劝君安心退守,不作妄想,斯可免凶也。
【例】 二十七年冬至,占二十八年我国与俄国交际,筮得《小过》之《丰》。
断曰:初爻处《艮》之下,《艮》,止也,本不宜动,乃鸟以动而飞,是失《艮》之止,以从《震》之动,舍顺就逆,是以凶也。《彖》辞曰,“不宜上,宜下”,鸟能安其在下,则凶可免矣。今占我国与俄国交际,得此爻象,是当以内卦《艮》属我,外卦《震》属俄。在俄,虎视耽耽,只知动兵争强;我与清交战,乃俄若忌我之胜,有跃跃欲动之意。彼动而我亦不能不动,故初与上,皆言“飞鸟”,是象之发现在此。果若两动,则必两凶,当谨守宜下之戒,则可以免凶。
后我与清国媾和,法顺下之旨,乃得平和结局。
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 [88] ,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《象传》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
《易》例,阴阳相应,为君臣,为夫妇,取其配偶;无应者,或为父子,或为等夷,或为嫡媵,或为妣妇,取其同类。五为父母之位,亦为祖妣之位,阳爻为父为祖,阴爻为母为祖妣。五为父母,则必以二为子;五为祖妣,则必以二为孙。今二五皆阴,而不相应,有妣妇之配,故曰“过其祖,遇其妣”。常例五为君,此卦君当谓上,五则臣也,故臣谓二五。过四而与五遇,则止于五而不上,故曰“不及其君,遇其臣”。可过而过,不及而不过,为能得经权之中,无过不及之偏,故“无咎”。且二五以柔相亲,五尊二卑,卑之于尊,弗过则可承其礼遇,过则有逾越之嫌,故五视上虽为臣,而二不可遇也,不可遇,则二于上,但觉庙高堂远,瞻仰弗及矣。不可过而不过,安于“宜下”,夫复何咎?此《小过》之最善者也。《象传》之所释者以此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平顺,不得其全,犹得其半,亦可无咎矣。
○ 问营商:贸资以往,虽未得满载而归,亦足称十得其五矣。
○ 问功名:不得其上,已获其中。
○ 问战征:已得斩其将,拔其旗,夫复何咎?
○ 问疾病:药力未到。
○ 问婚姻:恐非正配。
○ 问家宅:宅神不安。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【例】 明治十八年七月,余避暑游伊香保,有号其角堂主人者,工俳谐,访余旅寓,自云:近来俳谐道衰,是愚所叹息也。每年朝廷有和歌御制,许民间咸相赓和,独俳谐无闻,愚窃欲上俳谐天览之议,闻先生通晓神《易》,请占成否。筮得《小过》之《恒》。
断曰:此爻六二重阴,柔弱无力,爻曰遇妣遇臣,所遇皆阴象,又曰“不及其君”,是明言不能上达君听也。足下占俳谐上呈,得此爻辞,在俳谐为和歌变体,主文谲谏,片字只句,颇得温和厚平之旨,固非徒玩弄风月已也。爻辞曰“过其祖,遇其妣,不及其君,遇其臣,即此论之,虽不及上献之于宫闱,或陈之于贵显,当必有风雅相尚者矣,故曰“无咎”。
其角堂主人得此占,大为心喜。
【例】 二十九年六月,朝鲜人朴泳孝,归自美国,访我山庄,曰:朝鲜政府,同志者以王内命,促余归国,余犹疑未决,请为一占,以定行止。筮得《小过》之《恒》。
断曰:爻辞曰“不及其君,已可见促足下归国者,不出于君命,或出自臣下之意也。爻象六二重阴,阳多吉,阴多凶,去恐有祸。且卦体上动下止,贵国政府来召,应外卦之动,内卦《艮》止,已示足下不归之兆。爻象如此,在足下虽故国殷情,还宜自爱,切勿匆匆归去。
朴泳孝闻此占,遂绝归计。后闻朝鲜政府,党类倾轧,廷臣多有以冤罪就刑者。
【例】 三十年,占我国与英国交际,筮得《小过》之《恒》。
断曰:我国与英国,地隔重洋,相距数万里,两国所以联盟者,全藉使臣之通其好耳,即爻辞所云“不及其君,遇其臣”之谓也。就卦位言,内卦属我,外卦属英,二五各居卦中;就卦象言,全卦象取飞鸟,二五为鸟两翼,飞则两翼俱动,足见我两国联合之象,相挟相助,俨同一体,故“无咎”也。
九三:弗过,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《象传》曰: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三处下卦之上,重刚不中,《彖》所谓“不可大事”者,三四当之。且三为多凶之地,过将焉往?故爻曰“弗过”。卦体刚阳,一画横亘其中,有防之象,《艮》,止也,有防之义。防者,止其过也,止其过,即当“弗过”。上互《兑》,《兑》为金刀,有戕之象,三窬防而过,或有从而戕之者矣。“或”虽为未然之事,而其势已岌岌可危,故“凶”。《象传》曰“凶如何也”;谓纯刚既足召祸,强进更必致灾,凶由自取,无如何也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不正,谨慎自防,尚可免祸。
○ 问营商:贩运出外,防遇盗劫之凶,宜勿前进。
○ 问功名:切弗往求,求则有祸。
○ 问婚姻:非婚媾,则寇雠也,宜防。
○ 问家宅:有凶祸临门,宜谨防之。
○ 问疾病:防是刀伤,凶。
○ 问失物:不必追寻,方可免灾。
○ 问讼事:防干大辟。
○ 问六甲:生男,难育。
【例】 横滨商人,桔屋矶兵卫氏来,曰:友人左右田金作,今朝遣店童,送纸币三千元于三井银行,至午后未还,往问三井银行,云并未送来,于是驰人遍索,不得踪迹。请为一占,明示方向。筮得《小过》之《豫》。
断曰:卦体《震》上《艮》下,《艮》为少男,《震》为长男,三爻重刚不中,正当二男之象。辞曰“弗过,防之,从或戕之,凶”,三在内,四在外,言三须谨防,弗过四处,若窬防而过,恐遭戕贼之祸。据此爻象,此人必已遭害,在谋害者,必是相熟之人,非外来之盗贼也。爻在第三,三为鸟身,一时不能飞逸,五爻曰“公弋取彼在穴”,自三至五,为三日,不出三日,凶手必可捕获也。
后三日,果得此死尸于某之米柜中,谋害者名雨宫忠右卫门。捕执拘问,二人系同乡,常相往来,此日该童携三千金币,过忠右之宅,忠右知其赍大金,顿起不良,缢而杀之,夺其金,隐匿尸体于米柜中,以布裹之,意将托邻人而弃诸江云。
九四:无咎,弗过,遇之。往厉,必戒。勿用,永贞。
《象传》曰: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往厉,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
四亦阳刚不中,四处外卦之下,以刚居柔,非若三之重刚在上也,故“无咎”。“弗过遇之”,遇者不期而遇者也。《小过》“不宜上,宜下”,不可前往,往则有危,故曰“往厉必戒”,所以戒其妄动也。《彖》曰“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”,时当夫动,以动为贞,时当夫上,以止为贞,贞在随时,不在固守,故曰“勿用永贞”。《象传》以“位不当”释“弗过遇之”,谓以阳居阴,刚而失位,示弗过五也。以“终不可长”释“往厉,必戒”,谓往则有危,不可长守其正也。此爻九家《易》谓,四进则遇五,不复过,于卦象最合。汉人言象,固有至当不易者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以当可之谓时,勿宜妄动轻进。
○ 问营商:得可而止,切勿过贪。
○ 问功名:不求躁进,自得巷遇之庆,若妄动希荣,恐反遭祸。
○ 问战征:四刚而失位,宜勿进攻,乃可无咎。
○ 问婚姻:自有良缘,得时则遇,宜勿急急媒聘。
○ 问家宅:安居为宜,无用迁移。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【例】 友人某来,请占借贷钱财,筮得《小过》之《谦》。
断曰:四处《震》之始,《震》为动,动则思欲前往。自四往上,必先过五,爻曰“弗过”,当自有礼遇,礼遇即在五也。遇则反危,必当戒慎。今占借贷,得《小过》四爻,知足下为借贷而前往。四与五比,不可过也,“弗过”于五,必有相遇于五也。五爻曰“密云不雨”,则大惠必难望矣;又曰“弋取彼在穴”,则小惠当必得也。若越五而往,不特无获,且致危厉,所当自戒。
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公弋 [89] 取彼在穴。
《象传》曰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
“密云不雨”,与《小畜》《彖》辞同,言其不能济大事,即《彖》辞所云“不可大事”之义也。六五以阴居尊,阴之盛也,阴盛则有云雨之象。五互《兑》为密,故曰“密云”;《兑》又属西,故曰“西郊”;上《震》下《艮》,《震》动而《艮》止之,故曰“不雨”。盖《小过》盛阴在外,阳气伏藏,是以密云而不雨也。云之占自东而西则雨,自西而东则不雨,故曰“自我西郊”。《易》例,大事称王,小事称公,《小过》“可小事,不可大事”,故曰“公”“穴”。卦自《坎》来,《坎》为隐伏,穴之象,《坎》又为弓,为弧,弋之象。弋所以取飞鸟也,故曰“公弋取彼在穴”。“密云不雨”,是“不可大事”也;弋取在穴,是“可小事”也。“不宜上”,故云在上而不雨,宜于下,故穴在下而可弋。五为卦主,故《彖》之旨,皆于五发之。《象传》曰“已上也”,亦即以释《彖》“不宜上”之意也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平平,难成大事,只可小受。
○ 问营商:小利可占。
○ 问功名:伏处山林,当有弓旌下逮。
○ 问战征:敌于山穴中,设有埋伏,宜先攻取之。
○ 问婚姻:是钻穴隙以相从者,非正娶也。
○ 问天时:大旱。
○ 问失物:当就穴地中觅之。
○ 问疾病:宜用针刺之法治之。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【例】 三十年,占陆军省气运,筮得《小过》之《咸》。
断曰:云行雨施者,动象也,《震》动而《艮》止之,故有云而不雨。《艮》为穴,《震》为逐,象弋取,是穴在下,而《震》取之,即《彖》“宜下”之谓也。爻象谓雨不下降,是“不可大事”;谓穴而可取,是为可以小事。今占陆军气运,得此爻辞,陆为旱地,本不取雨。西方属金,金兵象,我国居东,兵必西行,西郊正行兵之地也。穴亦陆地,可以伏兵,“公”指陆军之大臣也。弋本军政所必需,或于军隙之暇,猎彼山野,弋取飞鸟,以供军食。弋本小事,无不可也,知本年陆军,无大动作,可相安无事也。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《象传》曰: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
上爻重阴不中,居全卦之极,上与初为终始,故初曰“飞鸟”,上亦曰“飞鸟”。四曰“弗过遇之”,上曰“弗遇过之”,其义大反。“弗过”者,谓弗过于五,而自得所遇,遇则无咎也;“弗遇”者,谓不过于五,而复欲遇之,遇则必凶也。位处卦外,象为鸟翼,与初并飞,初当始飞,已知其凶,上则其飞己极,故凶尤甚。罗网高张,欲脱不得,《诗》所咏“鱼网之设,鸿则离之”是也。以亢致灾,违“不宜上”之戒也,故《象传》即以“亢”释之。
【占】 问时运:高而愈危,进而愈厉,不知退守,凶由自取也。
○ 问功名:躁进取祸。
○ 问营商:既不遇时,又复妄进,必致取败。
○ 问战征:凡行军前进,不遇敌兵,知敌军必于暗地设伏,宜即退军,否则必陷险难。
○ 问婚姻:防坠奸媒之计。
○ 问六甲:生男。
【例】 友人某来,请占其子疾病,筮得《小过》之《旅》。
断曰:卦象似飞鸟,上为鸟翼,鸿毛遇顺风,飞鸟之所顾也,乃不遇而复过之,是鸟之飞而不止者,取凶之道也。今足下占子病,得此爻辞,上处《震》之极,《震》为长子,知足下必长子患病,爻象重阴不中,知病必是过寒之症,医者不察其过寒,而复以寒凉之剂进之,是以病愈凶也。鸟离罗网,是谓活捕,尚未致死,其病犹可望生。此爻已终,下卦《既济》,《既济》者,谓得济夫险也,如此则病又可挽回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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